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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推荐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3-11-29 点击次数:3347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要求,科学组织、扎实推进,我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2012年4年间共有89个县(市、区)达到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政府将于近期表彰一批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本次推荐在2009-2012年通过林业生态县检查验收合格的县(市、区)中进行,推荐对象为在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已享受副厅级待遇的县级领导干部不再列入推荐人选。

     

    二、名额分配

    本次推荐名额共120名,其中县级领导干部17名。分配原则如下:

     

    (一)国土面积在1500平方公里以下(含1500平方公里)的县(市、区),奖励1人; 2500平方公里以上类型属山区、丘陵区的县(市、区),奖励3人;其它县(市、区),奖励2人。

    (二)国土面积在1500平方公里(不含1500平方公里)以上,类型属山区、丘陵区的县(市、区),推荐县级领导干部1人,其它县(市、区)不推荐县级领导干部(分配数量详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扎实,无违法违规等问题。

    (二)工作中率先垂范,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三)在林业生态县创建宣传发动、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技术培训、检查验收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评选程序

    1.推荐。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集体研究、县(市、区)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部门逐级审核的办法进行。省直管试点县(市)直接上报。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评审。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报送的评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程序召开评审会,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3.公示。将拟表彰对象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政府。

    (二)评选要求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业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评选的组织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逐级审批,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推荐评选质量。

    2.严肃评选纪律,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对象须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于2013年12月5日前报送省林业厅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附件3-4)。表格可登录省林业厅网站下载。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充实,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办公室。


    联系人:赵  蔚、张国栓

    联系电话:0371-65951067、65837202

    邮    箱:hnlytbgs@163.com

     

    [点击下载]

    附件:

    1. 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林业厅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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